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优秀口腔医疗机构”“最美口腔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鼓励协会内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坚守医者初心,牢记健康使命,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在行业规范管理,专科专病建设、服务品牌塑造、社会公益活动等领域发挥积极的作用,促进民营口腔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浙江**医疗行业协会《章程》以及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拟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21-2022年度“优秀口腔医疗机构”“最美口腔人”的评选活动。
希望通过此次评选,树立行业标杆,引领、推动浙江口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表彰业内立足本职、默默奉献者,或取得卓著成效、突出贡献者,鼓励先进。
评选对象
浙江**医疗行业协会正式会员单位及其正式职工。
评选条件
根据以下条件择优选择评选。
(一)优秀口腔医疗机构(10家)
1、认真贯彻落实口腔行业的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企业法人无不良经营记录,近3年内无工商、卫生等部门相关惩罚记录;
2、口腔医疗机构在口腔行业中有代表性,专业水平和行业知名度较高,获得同行的认可,同时客户口碑较优;
3、加入协会满1年及以上的会员单位,遵守协会《章程》和各类《管理办法》,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到骨干作用;
4、支持协会工作,对协会下达的相关提议积极响应,或者对协会工作提出创新意见或建议。
(二)最美口腔人(10人)
1、从事口腔医疗行业的医生或者护士从业满3年及以上,在所在岗位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遵守机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思想作风正派,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在本口腔机构内表现突出,与患者关系和谐,技艺优良,服务意识到位;
4、除以上1、2、3点外,有优秀事迹在媒体宣传报道,对口腔行业有积极影响者优先。
具体申报方法、评审流程及报名所需文件详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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