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院医保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口腔医院医保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2月10日0时-15日0时起,为配合浙江省“智慧医保”上线,省本级、杭州市、金华市、湖州市进行“智慧医保”系统切换,暂停医保实时结算(含医保电子凭证,下同),包括本市、省内异地、跨省异地的门诊、住院、购药等所有医保实时交易结算;停止互联网+医保结算、舒心就医等相关业务。涉及以上医保参保人员,需要全额自费结算,后续再进行报销。

诊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关于门诊

结算停机期间门诊费用需患者全额垫付,浙江省本级患者停机结束后本人发起报销支付业务(即线上零星报销业务);杭州市医保患者于3月15日后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银行卡(附刷卡凭证),到我院人工收费窗口重新医保结算;省内异地患者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银行卡,回参保地报销或我院重新医保结算。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关于住院

浙江省结算停机期间出院的医疗费用需患者全额垫付,停机结算后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银行卡前往医保中心报销(最迟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

2022年2月15日0时起,正式启用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逐步恢复本地、异地所有医保实时交易结算,提供医保实时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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