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十条”,**口腔最新就医须知(2022-12-09)
按照国家联防联控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提出“新十条”措施要求,结合浙江省优化调整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口腔调整了相关就诊流程,助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门诊就诊须知
01、入院需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筛查。
02、如您符合以下情况,请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有发热症状或体温≥37.3℃;
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结膜炎、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十大症状且具有流行病学史者。
03、**口腔严格执行“分时段预约就诊制度”,请您留意预约成功后手机短信推送的就诊提醒,按照预约候诊时间到院就诊,避免聚集与非必要的等待。
04、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就诊时除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和孕妇等特殊人群外,其他患者原则上仅允许一人陪同。
05、取号、候诊、就医及取药时请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
06、各科室分诊台将再次询问流行病学接触史,敬请配合如实相告。
住院就诊须知
01、病房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出入管控措施。
02、住院患者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院,入院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03、患者住院期间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应固定1名陪护人员,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院陪同。
04、特殊时期,如需探视,请选择视频等线上方式。
来源:**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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