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成为全区首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余杭区**成为全区首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6月10日上午,余杭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与余杭区**医院签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仪式在区**行政楼会议室举行。区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晓珺,区社险中心专职副书记朱辉,区人社局工伤待遇管理科科长陈益芬和区**党委书记陈玉佳,院长李小军及相关分管院长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在签订仪式上,陈玉佳书记介绍了医院的基本情况及工伤联网工作开展情况等。张晓珺副局长对区**的医疗服务能力和在工伤处置及管理方面的有力保障表示肯定。随后,张晓珺副局长与李小军院长签订了《杭州市工伤保险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余杭**成为了全区首家开展工伤保险联网结算的医院。从此区内工伤职工报销工伤保险医疗费将在区**内结算更为及时、快速、便捷。

以往,余杭区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都是通过零星报销模式完成的。工伤职工就医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先垫付工伤医疗费用,随后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费用。而工伤医疗联网结算是指工伤职工在医院治疗期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康复)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费用由医院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家属)直接结算。

据悉,医院内实现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的新模式将打破以往病人先付费再报销的繁琐模式,同时有效缓解工伤人员就医垫资的经济压力。这也就意味着,工伤职工不用在余杭**与人社局之间来回奔波了,也无需提前垫付医药费。直接在医院完成医疗报销与结算,真正实现了工伤职工“少跑路”和“零负担”,这也是工伤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救治机构在落实“民呼我为”中的一项有力举措。

信息来源:余杭区**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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